政府是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协调好了发给对方并无不妥,否则违法。各级地方政府承担着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职能。对政府擅自把纠纷征地款发给对方可以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信访部门进行反映。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原问题:《政府将纠纷地补偿款私自发给对方合法吗》
2022-11-23 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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