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按法律来说你的彩礼钱能够要回来,你可以请双方都认识并有威信的长辈出面去协商要回彩礼钱。如果对方不同意返还,你在去提起诉讼,并提前找好能证明你给付对方彩礼钱的证人。 原问题:《男方追求女方还没确定恋爱关系所送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2022-10-03 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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