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当事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如果有下列行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子: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你没有上述行为,那么房东是无权解除合同。你可以不退。必要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述。 原问题:《我租了门面房我交了一年的钱但是还没有到时间房东就要叫我走人 可以退钱剩下几个人钱 但是我损失了》
2022-11-24 03: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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