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侵占,并非盗窃。因为,盗窃的特点是秘密窃取。自己和找来的人一起,回到与他人共同居住的住处,拿走合住人的财物,显然不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至于说是职务侵占,就更不靠谱了。二人合伙上门维修电脑,根本就不是法定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不符合职务侵占的主体,何况总价不足500元,远未达到职务侵占法定的5000元的追诉标准。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的平时说的“不告不理”,由法院直接受理。只是,本案的涉案金额,也未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也只能是双方协商解决。 原问题:《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2022-12-15 1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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