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带着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原问题:《你好,我家拆迁还原房规定两年交房,现在3年了,也没有房,说这一期》
2022-11-24 0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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