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对网吧上网突然死亡的情形作出规定。 但是网吧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网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原问题:《网吧上网 突然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司法解释》
2022-12-27 0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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