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支付预付款方不履行合同的,并不丧失预付款,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的,也不需要双倍返还预付款。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预付款的目的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
(1)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2)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
“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是。。。要和投标保证金
一样多或多点 原问题:《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
2022-12-15 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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