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补偿,其实意思是仲裁部门或者是法院,只承认原告一年的补偿如果仲裁,那就等于是自己放弃了。其实,没有签订合同,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曾经发过通知要求签订合同,那么就可以说是该员工故意不签订合同。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前面的时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是单位适当给予点补贴而已;如果该员工执意要过多的补偿,那么就建议公司在仲裁后(即使仲裁结果公司业基本满意)进入诉讼程序,原告既然在原来没有提出 原问题:《未签劳动合同补偿》
2022-09-21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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