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根据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伤残级别,需经过鉴定确定。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原问题:《没签劳动合同,在工地施工中,右脚大脚趾被砸,导致骨折,算不算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2022-12-27 07: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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