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反家庭暴力法》已经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如果需要离婚,你可以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问题:《本人求助离婚,因男方家暴,现男方不肯离婚,家暴后若无其事。》
2022-09-19 16: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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