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在待岗期间支付180元/月显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维护这部分权益。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裁员或适当降薪,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要经过劳动部门的许可。你最好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咨询,了解一下你们当地处理这些事情的方式。 原问题:《企业以无岗位为理由不安排员工岗位,属于待岗犯法吗?》
2022-09-18 1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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