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如果企业与你所签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二、企业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你相当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虽然你工作32年(而且是连续在一个单位),如果你单位是在十一年前实行国有资产退出,改制为私企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和工龄给予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即: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那么以后企业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只能从改制后开始算起。 原问题:《我在国企工作后改制转私营签十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而且经济补偿按02年到13年共11个月我81年参加工作至今32年这合法吗》
2022-11-24 1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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