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当然无权。 一、如果是个人的责任田,村干部无权处理; 二、如果承包村集体的,一切是合同约定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 1、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3、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4、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原问题:《村干部可擅自收回我承包的责任田吗》
2023-02-05 05: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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