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的对象指的是违法生育的夫妻,也就是说,主体是生孩子的父母,而不是指孩子本身。所以,你本人并没有任何违反计划生育的地方,违法的是你父母。假如说要被处罚的话,也只能处罚你父母,不能处罚你。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你这里说到了福利,那就有可能会波及到你。上面所说的,只是国家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在很多地方,在集体福利方面却是对违法生育的孩子同样有着限制,这并不违法,相反它是合法的规定。举例来说:比如有的村,在分土地的时候就有这样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一人,那么就要减掉父亲或母亲的那份土地,同时超生的孩子也不能分到土地——他唯一的福利只能是来之于今后家庭的继承,而不能直接从集体获得福利。因此,在很多地方,特别是福利条件很好的村、社区,都是这样规定的。所以,这要看你所指的福利是什么,如果是国家发放的,那么你肯定能享受。如果是你家所在的集体发放的,那么你无法享受也是正常的。 原问题:《我是第三个女儿,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吗?》
2022-12-01 00:01:28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