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不签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如果找不到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扩展资料:收到法院传票要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接到传票最好要签收,拒签只会在之后的诉讼对己方不利。签收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包括但不限于只收到传票,其他材料未于传票一同寄出的),可以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应诉甚至反诉的时候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还要去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咨询律师在了解案情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当前情况,决定是否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权,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要将反诉状已经材料寄送到法院的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作为辅助证据。当然,也可以全权委托给律师。 原问题:《法院传票是怎么送达的?被告不签字是否生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2022-11-01 04:20:38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