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没有登记你们的名字,只有她们的名字。你们无权要,那就不要争。自己奋斗,这样既不伤和气,又显得晚辈的厚道孝敬。如果,拆迁的房子《房产证》标明是你们的,且你们在外地已经另有房产,作为你们是晚辈,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让老人有安身的地方,因为,拆迁后,重新入宅,是要很大的费用的,所以,哪怕标明是你们的房子,给老人留下一定的资金也是值得的。有时候,争得了理由,争得了利益,却输掉了情,关键是骨肉情。不过,最不能是,按照法律,既争不到理,又争不到利,到头来却伤害了感情。退一万步,在利益上,让给自家老人,还在一个大家庭范围内,财产并未外流。如果他们过得好,你们也少操心。还是想开点好。这只是我的看法,不应该强加与你。只是供你作为参考而已。思量一下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 原问题:《老家结婚用的房子现在要拆迁了,婆婆既然讲房子不给我们了要自己要,怎么办。》
2022-12-01 0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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