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4000元,一次罚款2400,这样是不合理的,就算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每月只能扣除工资的20%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原问题:《本人工资4000元,一次罚款2400,合理吗。》
2022-11-01 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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