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另外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原诉属于“垫付” 原问题:《七十多岁老人诉讼儿子不给赡养费,可免诉讼费吗》
2022-11-01 14: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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