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在公司已任职3年,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在2008年1月1日即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以前,你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仅与公司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故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综上分析,公司这次与你只签订半年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原问题:《急求: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合同是第一年签了1年,第二年是签了2年,现在公司让签半年》
2022-08-30 1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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