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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执行人,所有资金被宁波法院执行,正向法院申请本人及所扶养家庭维持生活的必需租房与生活费用,房租和生活费有多少年可算?每月多少?

2名律师解答
2025-12-16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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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2)
你的房子是被法院拍卖掉了还是
2022-08-29 1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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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属只有一套住房的,并非一律不可执行。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问题:《我欠别人钱,现在被起诉,我是唯一住房假设被查封或拍卖,我的贷款房是我和我老婆2人名字,法院如何执行》
2022-12-17 05: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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