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户联保中,他人冒充本人签订字而签订的借款(担保)协议,本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不需要偿还所欠贷款。  2、担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担保协议内容,如非本人签字或者未经本人授权而签订担保协议的,该担保协议对本人无效,本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原问题:《五户联保中其中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名,我该全部偿还贷款吗》                            
                            
                                2022-12-02 04: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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