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孩子和父或者母一起生活,另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原告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原问题:《我怎么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费我已向法院申》
2022-11-23 20:36:26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