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8岁小孩,你确定你们关系结束就可以了。(怕她会以重婚罪起诉你)这个事情你不要担心,可以起诉到法院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精神损失费于法于情都不予支持。告你,她也不会赢。抚养费确实应该给。你之前有给过么? 你们可以协商,每个月的数额,协商无果可以起诉至法院调解。法律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你确定孩子是你的前提下),精神损失不予支持。8岁了啊?你和孩子关系怎么样。这个岁数孩子已经有辨别的能力,理论上法院上也是会支持她自己的意愿。我这么说你明白了么?还有要问的么? 原问题:《未领结婚证,有个小孩8岁,分手两年后,女方要索赔精神损失费及抚养费》
2022-12-02 2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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