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当初信用社说是烂摊子不接手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没有在法院的判决书上签字,那么这块地就还是你们的 再有: 你说“贷款40万想要我们的200万也不合理嘛”这是错误的算法 如果当初有约定时间,而你们没有在约定时间还款(比如合同中约定10年,利息加本金共80万),那么你们只需要还款80万以及违约金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当初就只是说贷款而没有年限,那么你们就麻烦了,因为贷款利息是不断增长的,到目前为止可能就远远不止80万了,说不定200万都不够呢! 所以要看你们当初的贷款合同是怎么写的! 原问题:《法律:关于信用联社贷款偿还问题!》
2022-12-02 2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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