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你好,现在国家征收地是怎征收?

1名律师解答
2025-12-13 11:58
收藏
律师解答(1)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    增值税征收的两种方式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原问题:《现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2022-11-04 16:19:40
采纳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