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偿。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1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5000-1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1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10-1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5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2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6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4万元。 原问题:《辽宁省鞍山市征用农民的土地应该赔偿的标准》
2022-11-05 0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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