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对双方来说都是不愿见到的,特别是造成直接物质损失比较大,即车损很严重的情况,对受伤害的一方,更是很难接受. 车损严重的情况下,虽经修复,但从外观,以及内在安全都是有一些问题的,所以车辆贬值是实际存在的.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害一方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注意,我所说的是在车损很严重的情况下,不是说碎了几个灯,保险杠飞了,车门瘪了,玻璃没了,就可以要求车辆贬值赔偿的.那样,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原问题:《交通事故中我方车辆买了不到一年已受损严重,对方负全责,我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2022-11-05 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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