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问的提问中的关键点是“离婚需要通还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你可根据你和老公的实际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明确是否要退还彩礼。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原问题:《结婚两年了,没有过性生活,性格不和,感情不和,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2022-08-04 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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