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社保部分都是单位代扣代缴的,不能由员工承担的。您的合同期才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所以,您可以再要4个月的转正工资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从您正式提供劳动、接受工资开始,单位就应给您支付社保费,如果有拖欠,您还可以索要。如果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你还可以索要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之间6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去申请劳动仲裁吧,祝您成功。 原问题:《求助:辞职当月的保险和公积金,本应公司负担的部分让个人承担,合理吗?》
2022-08-03 12: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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