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可以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原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区别》
2022-07-26 2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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