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的说法,离婚只有2种途径,1是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2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存在2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问题:《我国婚姻法有没有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
2022-07-15 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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