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房屋产权一般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的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外一方折价补偿。 法条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原问题:《结婚之前是女方父母买的房子,结婚后一起帮助还了房贷,如果离婚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2022-11-08 18: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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