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以后就生效,但是为了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规定各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必须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所以公司说去“劳动局盖章之后再把合同给我”是可信的,至于缴纳伙食费,如果真的在你上班期间公司提供膳食,那也不存在欺骗,所以,你可以再看看事态发展再下定论,现在说欺诈为时过早如果在你提出你不在公司吃饭,公司还坚持要你交钱,就可疑了,存个心眼吧,只要你坚持拿到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证明公司收了你的钱,就留有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乱收费的证据,能够把钱要回来 原问题:《昨天和一公司签了合同,但合同上没劳动局盖章,公司说要去劳动局盖章后再给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022-12-04 22: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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