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画停车位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职能部门的就是监督恢复,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罚款,只有职能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后,物业仍不执行的时候,相关部门可以处罚,用作恢复原状。对于你所说的乱停乱放问题就不是职能部门靠罚款就能解决的问题了。如果我是物业我会说车主乱停乱放,业主不配合,这样职能部门就也无语了,毕竟相关部门不能要求每个业主。
正确的方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物业服务情况,如果大多数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聘新物业进行服务。 原问题:《住建局物业科、人防办对于物业乱画停车位的事情都说自己无处罚物业的权利,请问这样的说法合适吗?》
2022-12-19 17:03:59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