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你二审胜诉的是有可能的,审的伤残鉴定是由一审法院委托鉴定的,一般情况下这种鉴定是很难被推翻的,二审法院也可能不会同意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我来分析分析这个过程:(一) 谁主张谁举证保险公司没有举证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问题或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人员没有资质,二审不可能让重新鉴定的。这个不一定的,保险公司提出要求也得法院同意才行。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一审选择鉴定的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二审就有可能会重新鉴定。但是从实践操作来看,对于伤残等级鉴定,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二)法院不一定同意再鉴定。一般来说,如果被告的保险就伤残与原告有争议,一审判决后提起二审,说明保险公司是有把握能够在二审时申请伤残重新鉴定。导致原伤残鉴定结果无效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原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等等。在被告提起重新鉴定时,二审法院会决定是否同意重新鉴定。(三)鉴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希望能够解决你的困惑噢~ 原问题:《我是原告一审胜诉,保险公司需二审,理由:不认可伤残鉴定》
2022-07-05 12:31:44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