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婚后析产,将房子改到乙方名下,由于房子是之前俩个共同财产,所以乙方要给甲方补偿,然后房子才是乙方自己名字,才能过户,要不然房产证有俩个人名字,买卖时必须双方同时全部到场,如果甲方不同意做析产,只能打官司 原问题:《房产证上面是甲乙两个人的名字并按揭在银行,主贷人是甲,后来两个人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乙,因乙暂无能力一次性还清剩余的贷款取出房产证更名,故一直由乙将按揭支付起走的,现乙方准备卖房,能否单方面取出房产证,过户时一定需要甲签字吗?如果需要,甲恶意拒签,能有那些处理途径和操作方法。请》
2023-01-04 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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