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因为法院执行的内容是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肯定是知晓的。而且也有救济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原问题:《法院在不通知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从银行扣钱吗?》
2022-11-09 17: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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