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问的问题是一个法律理论问题,简单来说是“间接故意”和“过失杀人”之间的选择。回答如下:如果下面的人是不特定的人,也就是说锤子落下时可能有人、也可能没有人,则应当按照过失犯或者意外事件处理。如果下面是特定的人,也就是说下面也有工作人员,而且行为人明知的情况下,我倾向间接故意杀人。理由是:危害结果曾一度出现在行为人思想中,但行为人选择了漠视,也就是说行为人认为可以接受不出现损害的结果,也可以接受出现损害的结果,等于放任了结果的发生,定间接故意,即故意杀人罪。如果你满意我的回答,请采纳。 原问题:《这样算是故意杀人吗?》
2022-12-05 08: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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