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退伙协议打欠条,如果借款用在合伙事务上,双方分摊还款责任;如果借款没有用在合伙事务上,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向合伙人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原问题:《不按退伙协议打欠条怎么办?》
2023-01-04 10: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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