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还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辞职就可以。而且工资一分都不能少你的。公司如果不给你工资,那么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局举报。 原问题:《我签过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没过辞职三天离厂领导说厂里规定一个月不批辞职单不给签字然后我去人事部他们说没有这个规定,必须一个月,除非不要工资,我现在特没心情工作又是记件的厂我该怎么办啊!》
2023-02-07 23:29:20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