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集对方欠己方前款的客观事实,掌握有效证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的借贷关系发出的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发布支付令申请后,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认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作出判断,认定债权人所享有债权合法有效后,会依法发出支付令。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会综合债权人提供的证据及债务人的书面异议综合判定,是否足以不开庭就发出支付令,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相关案情尚不够清晰,需要开庭审理,会自动转入诉讼程序。但是债权人不同意的除外。债权人可以在诉讼程序之中继续向人民法院出示有效证据,主张合法权利。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事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发布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起诉。债务人在受到支付令后应当在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前款规定期限内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的书面异议的,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止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支付令失效后,自动转入诉讼程序,但是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除外。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 原问题:《对方欠我1600多不还我该怎么要啊》
2022-05-22 0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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