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也就是你和你哥哥。因此,你妻子完全没有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至于你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确实是《婚姻法》的规定,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条文的意思是你“已经继承了财产”(遗产已经分割,你已经实际获得,你的继承权已经变成所有权了),这个时候你得到的这些财物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而由文中所表述的,你当时放弃了继承并且已经公证(继承权公证是为了办理房产过户用的,即便你没有公证、房子也没有过户,那你放弃继承就是放弃继承,这是你自己的权利别人是无权干涉的),所以你压根儿就没实际得到这些遗产,就更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你离婚,你妻子就那些财产提出什么要求也是完全没有一点儿法律依据的。来自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 原问题:《我父亲过世时留有遗产,当时根据法律规定由我和我哥哥共同继承,但由于我和我哥哥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与...》
2022-12-21 12: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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