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上述信息的村民,可以向村委会提交《村务公开申请书》,写清楚自己所要求公开的文件内容,请求对方依法对文件进行公开。当然,如果对方依旧拒绝公开的话,法律上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原问题:《村,小组,小组账务是否要公开。特别征地款是否要公开,组长答应公布一月有余扔不公布,找哪个部门。》
2022-12-07 0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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