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但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抵押房产更易操作。拓展内容:一、《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实践中,被执行人往往以只有一套住房为由,申请执行豁免。据此得出,仅有一套房产不能强制执行的错误观点。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认定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应结合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价值、被执行人的生活所需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法律未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居住房屋”的具体标准,由此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混乱。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可通过采取房屋置换的方式予以执行,诸如以大换小、以市区换郊区、以高价房换低价房等方式;对不具备置换条件的,可以采取给被执行人租赁一定面积的房屋居住的方式予以执行。 原问题:《法院会强制执行唯一一套70平方房子吗》
2022-05-23 0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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