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你的工资是三千,那么应当提供近期三个月工资证明,因为工资数额超过个税起征点,还要提供完税证明材料,否则保险公司只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护理费。 原问题:《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律师来)》
2022-05-23 0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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