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执行期间,可以换担保人吗
有
0
名律师解答
2025-03-09 06:55
收藏
律师解答(0)
暂无律师回复
相关咨询
申请执行时,可以执行担保人吗?
如果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执行担保人。
被执行人无能力偿还,可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吗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原问题:《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离婚房子可以换主贷人吗
一般离婚前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房屋贷款的债务人,根据双方与银行的协议,该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离婚后,房屋常常被约定产权归属一方,贷款由一方偿还,这种约定对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银行,也就是说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
和解协议担保人没有履行还款额,能追加被执行人吗
有调解书说明欠款人能在调解书的基础上进行还款,担保人不用追加还款执行人,如果欠款人继续抵赖,不按调解书执行,过了调解书规定的时间,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代欠款人向你支付欠条上的欠款 原问题:《欠条上有担保人但调解书上没有可以追加担保人为执行
债务纠纷胜诉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调查没钱,可以申请追诉担保人吗?
一般情况下,可以的,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相关法律热点
公租房可以出租给别人吗?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租房本就是国家面对中低收入者的一项福利政策。因其廉价的租金使一些人想从中赚取差价把房子转租给他人,那么公租房可以出租给别人吗?公租房可以转租吗?今天询律君就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保证期间与担保期限的区别以及担保期限起算时间
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个人吗_转让程序是什么
上期我们了解到了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使用权,那么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个人吗,合法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个人吗,转让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希望以下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么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不
相关合同范本
借款担保合同
反担保书
交通银行借款担保书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