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在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如果实在不能拍卖,反正等他有其他财产的时候还是可以执行的,诉讼费和保全费都是他出。 原问题:《法院查封当事人唯一的房子,是否能进行拍卖》
2022-05-23 03: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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