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子是男方婚前贷款购置,但只要有婚后还贷,就将被视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离婚时,女方可以得到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法律依据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如下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原问题:《婚前买房贷款是以男方的名义还的,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
2022-05-23 04: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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