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脱离母子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任何人无权也不能脱离赡养义务。即使子女无物质能力赡养父母,也应该在精神赡养层面尽义务,给老人以精神慰藉。如果是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成年继子与继母关系恶化,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母子关系的。即便如此,由继母抚养长大的继子,仍不能免除其赡养之责,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原问题:《怎么脱离母子赡养义务》
2022-05-24 02: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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