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结婚证,在上海的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证,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离婚,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居住、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为经常居住地,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原问题:《外地结婚证上海以离婚吗?》
2022-05-24 05: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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